第15號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23年5月23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2023年第12次室務會會議審議通過,并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科學技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同意,現予公布,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發展和規范應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眾提供生成文本、圖片、音頻、視頻等內容的服務(以下稱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適用本辦法。 國家對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從事新聞出版、影視制作、文藝創作等活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行業組織、企業、教育和科研機構、公共文化機構、有關專業機構等研發、應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未向境內公眾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的,不適用本辦法的規定。 第三條 國家堅持發展和安全并重、促進創新和依法治理相結合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鼓勵生成式人工智能創新發展,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實行包容審慎和分類分級監管。 第四條 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和倫理道德,遵守以下規定: 。ㄒ唬﹫猿稚鐣髁x核心價值觀,不得生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損害國家形象,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社會穩定,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暴力、淫穢色情,以及虛假有害信息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內容; 。ǘ┰谒惴ㄔO計、訓練數據選擇、模型生成和優化、提供服務等過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產生民族、信仰、國別、地域、性別、年齡、職業、健康等歧視; 。ㄈ┳鹬刂R產權、商業道德,保守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算法、數據、平臺等優勢,實施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ㄋ模┳鹬厮撕戏嘁,不得危害他人身心健康,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和個人信息權益; 。ㄎ澹┗诜⻊疹愋吞攸c,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的透明度,提高生成內容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第五條 鼓勵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在各行業、各領域的創新應用,生成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優質內容,探索優化應用場景,構建應用生態體系。 支持行業組織、企業、教育和科研機構、公共文化機構、有關專業機構等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創新、數據資源建設、轉化應用、風險防范等方面開展協作。 第六條 鼓勵生成式人工智能算法、框架、芯片及配套軟件平臺等基礎技術的自主創新,平等互利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參與生成式人工智能相關國際規則制定。 推動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礎設施和公共訓練數據資源平臺建設。促進算力資源協同共享,提升算力資源利用效能。推動公共數據分類分級有序開放,擴展高質量的公共訓練數據資源。鼓勵采用安全可信的芯片、軟件、工具、算力和數據資源。 第七條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提供者(以下稱提供者)應當依法開展預訓練、優化訓練等訓練數據處理活動,遵守以下規定: 。ǘ┥婕爸R產權的,不得侵害他人依法享有的知識產權; 。ㄈ┥婕皞人信息的,應當取得個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ㄋ模┎扇∮行Т胧┨岣哂柧殧祿|量,增強訓練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客觀性、多樣性; 。ㄎ澹吨腥A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有關規定和有關主管部門的相關監管要求。 第八條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研發過程中進行數據標注的,提供者應當制定符合本辦法要求的清晰、具體、可操作的標注規則;開展數據標注質量評估,抽樣核驗標注內容的準確性;對標注人員進行必要培訓,提升尊法守法意識,監督指導標注人員規范開展標注工作。 第九條 提供者應當依法承擔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責任,履行網絡信息安全義務。涉及個人信息的,依法承擔個人信息處理者責任,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 提供者應當與注冊其服務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使用者(以下稱使用者)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條 提供者應當明確并公開其服務的適用人群、場合、用途,指導使用者科學理性認識和依法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未成年人用戶過度依賴或者沉迷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 第十一條 提供者對使用者的輸入信息和使用記錄應當依法履行保護義務,不得收集非必要個人信息,不得非法留存能夠識別使用者身份的輸入信息和使用記錄,不得非法向他人提供使用者的輸入信息和使用記錄。 提供者應當依法及時受理和處理個人關于查閱、復制、更正、補充、刪除其個人信息等的請求。 第十二條 提供者應當按照《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對圖片、視頻等生成內容進行標識。 第十三條 提供者應當在其服務過程中,提供安全、穩定、持續的服務,保障用戶正常使用。 第十四條 提供者發現違法內容的,應當及時采取停止生成、停止傳輸、消除等處置措施,采取模型優化訓練等措施進行整改,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提供者發現使用者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應當依法依約采取警示、限制功能、暫;蛘呓K止向其提供服務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 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機制,設置便捷的投訴、舉報入口,公布處理流程和反饋時限,及時受理、處理公眾投訴舉報并反饋處理結果。 第十六條 網信、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公安、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依法加強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的管理。 國家有關主管部門針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特點及其在有關行業和領域的服務應用,完善與創新發展相適應的科學監管方式,制定相應的分類分級監管規則或者指引。 第十七條 提供具有輿論屬性或者社會動員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安全評估,并按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履行算法備案和變更、注銷備案手續。 第十八條 使用者發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有權向有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 第十九條 有關主管部門依據職責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開展監督檢查,提供者應當依法予以配合,按要求對訓練數據來源、規模、類型、標注規則、算法機制機理等予以說明,并提供必要的技術、數據等支持和協助。 參與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安全評估和監督檢查的相關機構和人員對在履行職責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應當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二十條 對來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向境內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國家網信部門應當通知有關機構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予以處置。 第二十一條 提供者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據職責予以警告、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暫停提供相關服務。 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墒饺斯ぶ悄芗夹g,是指具有文本、圖片、音頻、視頻等內容生成能力的模型及相關技術。 。ǘ┥墒饺斯ぶ悄芊⻊仗峁┱,是指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包括通過提供可編程接口等方式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的組織、個人。 。ㄈ┥墒饺斯ぶ悄芊⻊帐褂谜,是指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生成內容的組織、個人。 第二十三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應當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提供者應當依法取得許可。 外商投資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應當符合外商投資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中國非公立醫療機構協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名稱是:Chinese Non-government Medical Institutions Association(縮寫:CNMIA)。本會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由依法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的非公立醫療機構、相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有關組織和個人自愿結成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獨立法人社團,也是全國唯一從事社會辦醫行業服務和行業管理的國家級行業組織。本會黨建機關為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組織登記機關為民政部,業務管理機關為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衛生健康委。
本會成立以來,始終以匯聚社會力量,鑄就健康中國為發展愿景;以行業需求為導向,堅持以黨的市場決定資源配置的重大理論作為指導思想;遵循以產業鏈為動力、學術鏈為標準、人才鏈為核心、資金鏈為保障的“四個鏈”建設發展為工作思路;秉持以服務為根本、自律為核心、維權為責任、指導為手段作為辦會宗旨;以發展和規范社會辦醫為歷史使命;以制定行業標準,開展國家級行業評價為抓手;建立互聯網+醫協體云平臺,充分發揮政府與社會辦醫療機構聯系溝通的橋梁與紐帶作用。
本會內設辦公室、會員組織部、學術培訓部、投融資服務部、人才技術服務部、法律事務部、國際醫療旅游部、醫療質量評價中心和信息中心九個工作部門,建立了60家全國性分支機構,全國有230余家省級、副省級和地市級地方協會。目前,全國社會辦醫涵蓋了近54萬家醫療機構,2.4萬余家醫院,占全國醫院總數67%。業已成為中國乃至全球規模最大和最具影響力的國家級社會辦醫療機構行業協會。贏得了海內外衛生健康界的高度關注與贊譽。本會熱忱歡迎有關單位和個人加入社會辦醫大家庭,為推動政府辦與社會辦醫療機構協同發展,實現我國多元化辦醫格局的醫改目標,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高品質衛生健康服務,推動健康中國建設而共同努力!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大街2號成銘大廈C座24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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